
今年来,平江县纪委监委以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统揽纪检监察工作全局,全力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从快从严查处了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浯口镇乐才村村委会原主任彭俊和等人违规套取村级项目资金问题 2019年至2020年,浯口镇乐才村村支两委违规套取村级项目资金共计45.97万元,用于村级支出,时任村委会主任彭俊和,理财小组成员彭照明,村委委员彭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彭宋泉作为理财小组组长直接参与研究套取资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邹图强作为乐才村驻村第一书记,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监管责任。2020年8月,彭俊和私自将易地搬迁安置户自筹款0.4万元,用于村级扶贫支出。此外,彭俊和、彭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邹图强、彭照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辉、彭宋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彭俊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 02 浯口镇田湖村党支部原书记胡中柱违规套取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 2018年,浯口镇田湖村通过签订虚假施工合同和虚开发票的方式,违规套取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等资金共计15.24万元,用于村级其他支出,时任田湖村党支部书记胡中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胡中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胡中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03 平江县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督导办副主任凌玉龙等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2016年至2021年12月,时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督导办副主任凌玉龙,工作人员杨文、黎想根、李交良、余志辉等人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督查工作过程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共计11.93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以透露督查时间等方式对相关乡镇(街道)考核排名予以关照。此外,余志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杨文、黎想根、李交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凌玉龙、余志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前主动上缴。 04 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组组长朱和平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平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组组长朱和平对三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制止施工单位提前开工和违规施工行为,导致三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子项目清安村长洞山塘维修加固项目坝体坍塌,造成经济损失。2022年11月,朱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切实扛牢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更优作风、更实举措、更强执行力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见效。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清查整治,督促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机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主抓手,坚持以查办案件为开路,持续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地、资金使用、工作作风等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的纪律、严的举措坚决护航乡村振兴。
责编:谢鸿
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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